公务员 | 刑法 题目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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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判断

法律

刑法

小池一向对自己的射击技术非常自信,有一天和小米打赌说他可以打中110米以外头上的鸭梨。结果很不幸,小米被打中头部受重伤。小池对小米受伤是(    )。

["

过于自信的过失

","

疏忽大意的过失

","

间接故意

","

意外事件

"]
[["A"]]

本题考查犯罪概述。

A、B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犯罪过失分为两种:(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疏忽大意的过失是一种无认识的过失,即行为人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同时又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小池已经预见到向110米以外小米头上的鸭梨射击,可能会造成打中小米的危害后果,但是小池一向对自己的射击技术非常自信,轻信自己能够打中鸭梨,结果却将小米打伤,属于“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所以小池对小米受伤主观上是过于自信的过失。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类型。(1)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2)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小池对小米的损害,主观上并没有“明知自己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而有意放任”,不构成间接故意。C项错误。

D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甲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后果,不属于意外事件。D项错误。

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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