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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 犯罪概述题目答案及解析如下,仅供参考!
法律
刑法
犯罪概述
夜晚,甲跟踪乙到一僻静处准备行凶,乙的朋友突然出现并与其交谈起来,直至天亮朋友仍未离开,甲只好放弃作案。甲的行为属于( )。
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
"]本题考查刑法。
A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题中,甲“已经准备”行凶,不属于犯罪预备。A项错误。
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甲准备行凶时,由于乙的朋友突然出现,并一直和乙交谈至天亮,甲无法下手,只好放弃作案,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B项正确。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甲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作案,不属于犯罪中止。C项错误。
D项: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全部要素。本题中,甲未能对乙行凶,犯罪结果未发生,不属于犯罪既遂。D项错误。
故本题选B。
事业单位 | 犯罪概述题目答案及解析(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