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 |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题目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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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一

法律与教化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唐律疏议·户婚律》“不言及妄言部内旱涝霜虫”条规定:“诸部内有旱涝霜雹虫蝗为害之处,主司应言而不言及妄言者,杖七十。覆检不以实者,与同罪。若致枉有所征免,赃重者,坐赃论。”此条款旨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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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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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和社会矛盾

","

抑制官员腐败

","

完善法律制度

"]
[["A"]]

此条款规定地方官员对部内灾害情况不如实上报要受罚,旨在督促官员履行职责,加强对地方灾害情况的掌控与管理,从而加强地方治理,故选A项;

条款虽涉及赋税问题,但核心是通过规范官员行为保障政令畅通,而非直接调解官民矛盾或减轻赋税负担,排除B项;

条款虽提及贪赃罪,但主要针对因谎报导致的赋税错误,其主旨是确保地方信息真实而非专门反腐,排除C项;

该条款属于唐代律法具体内容的补充,但题干强调其实际治理功能而非立法体系完善,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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